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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总工会2017年度决算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2018-08-27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县总工会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预算法及相关规定,现将江陵县总工会2017年决算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江陵县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江陵县总工会机关是全县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在中共江陵县委和荆州市总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县委和市总工会的工作部署,制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思路和主要任务,指导全县工会开展工作。组织(负责)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把握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2)依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组织(负责)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承担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工作;

(3)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措施、制度的拟订,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组织推进全县工会系统“互联网+”服务职工体系建设;

(5)协助乡镇、管理区党委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管理工会领导干部;指导乡镇、县直产业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镇以上工会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

(6)指导全县工会组织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基本理论,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组织职工学政治、学经济、学文化、学法律、学技术、学管理,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组织和指导全县工会开展宣教文体活动,组织职工培训和读书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进;

(7)承担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省市劳模、省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县劳模、县“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制定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县总工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预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决算编制原则,江陵县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只包括本级机关的决算。县总工会机关内设1室3部1中心。分别为:综合办公室、组织基层部、、维权服务部、生产宣教部、职工服务中心。

(三)人员情况

县总工会部门预算单位构成:行政单位1个;即:江陵县总工会;事业单位2个,即:江陵县工人文化宫、江陵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我会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核定人员编制数8人,实有在职人员8人。县总工会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5人。

县总工会机关退休人员4人。纳入社保发放工资退休人员4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1辆,房屋建设面积为1467.01平方米。

二、2017年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

江陵县总工会2017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88.72万元元,其中:行政运行112.1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6.61万元。

(二)支出执行情况

2017年支出决算18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1万元,项目支出34.6万元,资本性建设42.01万元。按支出类别,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44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42.01元。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88.72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06万元,减少了1.59%。其中:

(1)人员经费119.11万元比上年度减省了7.89万元,减少了6.22%,主要是2017年退休人员1人,工资转入社保发放

(2)日常公用经费69.6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83万元,增长7.47%,主要是因为工会业务增加,其中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培训费用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我会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7.6万元。其中办公费1.09万元,印刷费0.98万元,差旅费0.59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11.42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专用材料费10万元,专用燃料费0.6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六、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由工会经费形成的资产,属于工会资产,不进行国有资产登记,由工会组织进行财产清查登记和管理。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设置绩效目标的项目为5个,总金额为478万元。

九、“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0.42万元,其中公务接费接待6批次72人共0.4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1、公款出国(境)费

2017年我单位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2、公务用车费

2017年我单位公车参加车改,此项费不存在。

3、公务接待费用

我单位的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江陵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江办发〔2015〕10号)制度,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等情况,2017年公务接待费为0.42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为1万元,比去年同期降幅57.78%。

减少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资金中列支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只能在财政拨款限额内按县直部门预算编报口径、支出定额标准测算平均日常公用经费,其余部分在工会经费收支预算中列支,无政府采购项目。工会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相关规定,市总工会编制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上报市总工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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