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总工会2018年度财务报告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职工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工作的方针,围绕县委和市总工会的工作部署,确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思路和主要任务,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二)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及《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工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政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五)协助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党组织管理工会领导干部;指导乡镇、县直产业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镇以上工会和重点企业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
(六)承担全国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及省劳模、市劳模、县劳模的评选、推荐、表彰、管理等具体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总工会部门预算单位构成:行政单位1个;即:江陵县总工会;事业单位2个,即:江陵县工人文化宫、江陵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2018年总收入决算3901235.34元;其中:经费拨款3901235.34元。
二、支出决算:2018年总支出决算3901235.34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232744.18元;2、商品服务支出90000.00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651.66元;4、项目支出2512839.5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安排数为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332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费按照车改政策执行。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9年1月10日